湖北省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关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X2HB202109250014号信访交办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3-25 10:17 信息来源: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编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审核: 城管执法委 字号:[ ]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接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驻鄂期间信访事项交办件X2HB202109250014号,委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职能科室和管理单位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事项,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现对完成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曾都区明珠广场抽陀螺甩鞭噪声扰民,一般时间为早上六点到八点,下午两点到四点,露天卡拉OK、老人合唱、广场舞噪声扰民,一般时间为早上六点到晚上九点。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专班督办。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市绿化管理处和委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事项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整改工作措施,压实整改落实工作责任。

2.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在广场显著位置设置宣传牌、悬挂横幅、发放告知书,进行防止噪音扰民宣传。9月26日晚7点,我委联合桃园社区对在明珠广场内进行娱乐健身活动使用扩音设备的组织者进行登记,发放《关于广场健身活动噪音扰民问题的告知书》20份,并劝导他们使用音箱设备音量不能超过60分贝。二是对在广场内进行高音贝唱歌、跳舞、抽陀螺等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市民文明娱乐。

3.增派人员,文明劝导。增加明珠广场秩序维护管理人员,分三班分别在早5:30—8:00、中12:00—14:00、晚21:00—23:00,对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劝导制止。9月27日早6点,在联合桃园社区对在明珠广场抽陀螺的市民进行劝导期间,周边小区部分业主也自发参入了劝阻。9月27日晚,组织人员携带分贝测量仪对明珠广场娱乐活动组织者使用音箱设备的音量进行了测试,对超过60分贝音量的行为进行了劝止。9月28日6点,再次组织人员对广场抽陀螺的人员进行了宣传教育和劝导制止。

4.发挥联动机制,形成治理合力。为加强与多部门协调联动,市绿化管理处分别向北郊办事处和北郊派出所送达了《工作联系函》,反映明珠广场噪音扰民相关情况,请求属地办事处和派出所参入明珠广场噪音扰民整治工作,实现长效治理。  

三、整改落实情况

明珠广场抽陀螺甩鞭噪声扰民有效得以制止,露天卡拉OK、老人合唱、广场舞噪音已经控制在了60分贝以内,噪音治理收到了良好成效。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劝导力度,引导市民文明开展健身娱乐活动,并联合北郊派出所、北郊办事处、桃园社区多部门加强管理,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城管执法委反馈。

联系电话:0722-3326256

联系人:吕超

联系地址:沿河大道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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