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广告领域城管执法建议的提案收悉。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随州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随办发电〔2020〕10号)文件精神,按照“职责下放、重心下移、属地管理、长效治理”的原则,中心城区的户外广告管理的职能职责已经下放到曾都区、高新区。针对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市城管执法委汇总相关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文创卫工作宣传方面
创文创卫工作是市人民政府2024年中心工作之一,《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创成国家卫生城市,取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文创卫工作,成立了高规格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网络直播平台等新媒体等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讲好创文创卫故事,营造人人知晓“创卫”、人人支持“创卫”、人人参与“创卫”的浓厚氛围。全市各地各单位(包括小区)都通过宣传栏、宣传画、公益广告和电子屏幕等形式大力进行创文创卫宣传,并及时更新内容。市委文明办、团市委要组织志愿者到街道、社区开展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宣传、服务,不断提高群众创文创卫的参与度及知晓率。
二、关于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情况
户外广告、门头招牌是城市的脸面,其规范与否直接影响着一座城市的对外形象,更是创文创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有序的户外广告,可以提升城市形象。杂乱无序的户外广告,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对此,各地城管部门严格按照《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曾都区高度重视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将其纳入城乡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持续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一方面严控大型户外广告数量,规范柱式广告、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匾等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对突出墙面、尺寸过大、遮挡和破坏建筑物整体性和设计风格的广告,限期整改或拆除。二是对未经批准、长期空白闲置、维护不及时、陈旧破损的广告,坚决予以清除,将户外广告清理整治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评重要指标,实行单月评比、双月排名。随州高新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持续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专项整治的通知》,制定了《随州高新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减量、规范、美化、提档”的原则,持续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整治清理工作,推动各类户外广告设施的清理拆除,净化城市空间,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三、关于增加建设城市雕塑的财政资金投入方面
财政部门一直十分重视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工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重点项目规划支出 8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风貌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体检等重点项目规划和支出。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与城管、发改等部门协作配合,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资金,对城市雕塑建设尽最大努力给予支持,切实将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放在首位,持续改善和美化城市环境,提升提质城市文化品位。
四、关于规范招标流程,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方面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加大监管力度,不断规范招投标活动程序,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一是鼓励开展招标文件公平竟争审查。积极落实《湖北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竟争审查工作指南》精神,鼓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时进行公平竟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乱设企业资质门槛等行为,管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二是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文件。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和扶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要求初始注册建筑类最低资质等级的企业能够承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购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工程业绩要求,不得设置明显不利于初始注册企业的招标条件。
总之,我市的户外广告管理正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同时,鼓励随州本土广告企业提升专业技术水平,提高行业竞争力,为随州的户外广告事业贡献新的力量。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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