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1072号提案的答复(2021年度) 发布日期:2021-11-17 10:53 信息来源: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编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审核: 城管执法委 字号:[ ]

刘大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贸市场是是城市、乡村中农副产品、零售产品交换的重要场所。正所谓,“小菜场,大民生”。农贸市场可以说是事关千家万户之生存,国家民生之大计。近年来,随着我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市委市政府持续加大投入,分期分批对城区各农贸市场进行了提档升级和综合整治,农贸市场的环境面貌和经营秩序得到有效改善。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相关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关于农贸市场周边经营秩序的问题。根据城管体制改革市区事权划分,曾都区主要承担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管理。为切实改善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环卫秩序,曾都区常态开展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整治农贸市场周边出店经营、流动摊贩、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违规现象。一是取缔流动摊贩,规范经营秩序。将5个综合执法中心下放到东城街道、西城街道、南郊街道、北郊街道和城南新区等5个办事处(管委会),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定人、定点、定时、定责加强农贸市场周边的值守管控。二是规范车辆停放,改善通行秩序。以农贸市场周边停车秩序为重点,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协调施划机动车、共享单车等停车泊位,在重点点位设置引导告示牌,引导市民规范停放。同时采取拍照取证、现场贴单、强制清拖等方式实施严管重罚,促进文明停车。三是拆除违法建设,强化市场安全。加强农贸市场周边违建排摸力度,对发现有乱搭乱建的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对违法建设坚决予以拆除,确保农贸市场消防通道畅通,市场周边秩序井然。

二、关于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问题。为强化农贸市场的经营和管理,落实市场管理的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好市场主体第一责任,要求建立经营者档案,与经营者签订管理协议,时刻保持良好的卫生秩序、平稳的价格和安全舒适的经营环境。

三、关于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问题。为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环节畜禽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经营环节畜禽产品监管工作,重点对以销售牛、羊、鸡、鸭肉等畜禽产品的农批市场开展检查,查看畜禽产品是否严格落实入场查验要求,是否从定点屠宰场厂(场)采购生猪产品,采购畜禽产品是否按规定查验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为重点检查内容。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48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4家,商场超市192家,餐饮服务单位267家,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刻保护着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关于农贸市场价格平稳问题。鉴于集贸市场内商品等服务价格为市场调节价,但市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价格监管的职责,以价格监督检查为手段,强化集贸市场价格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十分重视节日期间、重大活动节点的价格监管。全市集贸市场价格,截止目前较为稳定,在全省及周边各地表现为较低状态。

五、关于农贸市场市领导督办管理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农贸市场整治工作,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政办电〔2020〕5号),成立了以副市长吴超明为组长,商务、市场监管、公安、卫健、规划、城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高位推进我市的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开展农贸市场整治工作任务,一是继续高位推进。将市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明确时间节点和路线图。二是保持高压态势。督促各农贸市场产权主体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农贸市场该处理的处理,该关闭的关闭,决不姑息和手软。三是密切配合协作。协调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依法依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原则履职到位。全方位提高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为我市农贸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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