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34)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09 15:50 信息来源:市城管执法委 编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审核: 城管执法委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我市承担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34)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建筑垃圾管控力度不够。湖北省17个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中,尚有15个未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部分地区消纳场所规划滞后、规范处置监管不严、生态破坏问题凸显。

二、整改目标

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建立完备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体系。全面排查、综合整治,消除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点。健全制度,压实责任,提高行业监管水平,严格规范管理。

三、整改措施

(一)2025年9月底前,编制出台中心城区、随县城区、广水市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持续开展全市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排查整治,对易发生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的闲置地块、拆迁空地、农田林地等区域开展排查,梳理形成点位清单,消除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点。按照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最大程度实现工程渣土产销平衡。

(二)2025年9月底前,建立建筑垃圾处置三联单制度,由“产生单位、运输单位、消纳处置单位”三方联单处置,形成闭环管理。同时落实全过程管理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规划编制全面落地。由市城管委牵头,中心城区、随县城区、广水市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均已完成编制并正式发文,为全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排查整治成效显著。建筑垃圾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开展全链条治理:随县组织联合执法24次,排查点位56处、清理43处,查处违法案件6起;广水市“拉网式”排查69处、梳理问题点位12个,清理2255吨,检查运输车辆210辆次、整改违规问题9个;高新区消除存量点位9处、整改新增点位7处;曾都区开展专项整治200余次,暂扣违规运输车辆48台,办结投诉案件831件,清理历史遗留及偷倒点位227处,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推进。2025年随州城区新建成1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并通过环评。该设施位于曾都区南郊街道黄畈村,占地面积约40亩,总投资2000万元,年资源化处理建筑垃圾能力15万吨,提升了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全市推广建筑垃圾处置三联单制度,广水市制定专项制度明确责任与流程,随县、高新区、曾都区分别通过健全巡查台账、线上线下双申报、项目底数摸排等方式实现“产、运、消”闭环管理;二是经市住建部门牵头落实,目前市城区在建工地均已设置垃圾分类倾倒点,并均与正规渣土运输公司签订垃圾清运合同,要求运送至垃圾处理厂等指定地点处置。全市建筑垃圾治理呈现“三升一降”良好态势,即施工单位与运输企业守法意识、执法威慑力、管理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路面污染率明显下降,全过程治理体系基本建成。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反映。

电话:15826722773; 邮箱:3279150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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