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我市承担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64)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因《湖北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垃圾焚烧项目推进不力,湖北现有的71座生活垃圾填埋场中,19座超过设计能力运行,其中5座日处理量超过设计能力200%;26座库容使用年限不足5年,随州市相关问题纳入整改范畴。
二、整改目标
确保全市所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行;随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投产,广水市等垃圾焚烧发电厂达标运行,2022年12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
三、整改措施
(一)完善生活污水转运处理台账,强化生活垃圾处理全流程溯源管理,确保污水处置规范可控。
(二)强化对广水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监管,严格落实环保要求,确保渗滤液处理达标,焚烧飞灰、炉渣规范处置。
(三)2022年3月底前,针对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全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按照“一场一策”原则制定具体整治措施,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全力推进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建设。2020年12月、2021年5月广水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市本级垃圾焚烧发电厂相继建成运行,两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可满足随州全域生活垃圾处理需求,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年发电量1.7亿度。目前,随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已顺利通过环保验收,市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定期开展厂区周边水质检测工作,目前检测报告均显示各项指标符合相关环保要求。按照整改要求,安排转运力量将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污水向城区垃圾填埋场进行转运,建立转运台账;经过技术升级改造,该厂区目前生活污水全部通过厂内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厂区绿化及生产用水使用。
(二)强化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监管。项目运行以来,两级城管部门建立完善了各项监管制度,会同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技术规范,两座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规范、排放达标。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加强督办,要求责任部门按照封场管控要求,定期派人巡查封场乡镇填埋场,建立渗滤液转运台账,确保渗滤液及时转运,合规处理。我市城区飞灰填埋场于2023年投入使用,要求飞灰螯合物经检测合格后,进场填埋,目前年均进场填埋6500吨。广水康恒公司、随州海诺尔公司分别于2022年、2023年被省住建厅授予“优秀环卫企业”称号。
(三)垃圾填埋场整治成效显著。2023年开始,按照督察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生活垃圾填埋场,按照“一场一策”的要求,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对辖区的卫生填埋场进行全面巡查梳理,针对发现的各类情况开展整改工作。城南垃圾填埋场投资4000余万元进行封场生态修复,目前渗滤液量显著减少,各项环保检测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随县垃圾填埋场对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全量化处置改造,保障场区渗滤液得到完全处置,无二次污染风险。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下达后,各县市区按照整改要求,持续落实乡镇垃圾填埋场巡查工作,定期开展巡查,检查渗滤液情况,按时开展渗滤液转运处置工作,确保渗滤液转运及时,合规处置。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反映。
电话:15826722773; 邮箱:3279150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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