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委党组关于巩固深化“强基础、 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22 10:55 信息来源: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编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审核: 城管执法委 字号:[ ]

  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随州市城管执法委狠抓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作风进一步好转,形象进一步提升。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巩固深化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督【2021】37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巩固深化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性行动的通知>的通知》(【2021】778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随州市城管执法系统“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工作成果,根据省住建厅统一部署要求,结合随州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始终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规范化、标准化、精准化为重点,不断推进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素质建设,深化“为民办实事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升服务和管理能力。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推动城市管理再上新台阶,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务实、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狠抓思想建设,提升政治素质

  1、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责任领导:薛冰,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各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在执法队伍中全覆盖。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党建领航,推动与下沉社区党组织的互联互动、联建共建。深化基层党组织提升行动,强化“五好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责任领导:薛冰,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各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狠抓法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3、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教育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综合能力水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执法证件换证考试。(责任领导:徐建军,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4、进一步规范执法着装和装备管理,认真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实行)》,加大对执法装备资金投入力度。(责任领导:王华奎,责任科室:财务装备科、执法监督科、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5、严格协管人员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加强对协管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协管人员职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责任领导:徐建军,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执法能力

  6、清理优化执法事项,依法动态调整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追责机制,进一步明确跨区域执法事项。避免交叉执法、重复执法。(责任领导:徐建军,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7、认真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工时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统一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加强现场执法管理,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性执法措施,杜绝粗暴执法、过激执法。规范执法信息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减少执法案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发生率。(责任领导:徐建军,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8、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倡导“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探索采用信息化手段解决民生诉求,提高执法效率。(责任领导:徐建军,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9、强化源头治理,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发挥执法工作在一线的优势,分析研判城市管理问题,采取建议函、监管通知等形式,向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和属地街道反馈问题,推动城市管理问题源头治理。(责任领导:徐建军,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四)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量。

  10、充分发挥与群众紧密联系的优势,持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及时了解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激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热情,共享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成果。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促进城市管理服务下沉,及时解决社区内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责任领导:徐建军,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11、贯彻执法为民理念,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研究提出具体举措。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责任领导:徐建军,责任科室:机关党委、执法监督科、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12、充分运用数字城管平台和12319城管热线,拓展功能,为群众提供精细化服务。要大力培育城管志愿者、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积极实践“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治理理念,让城市更加洁净有序、安全文明,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舒适度。(责任领导:王华奎,责任科室:办公室、督查考评科、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13、建立突发事件的预判、分析、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突发事件舆情应对预案,明确舆论引导的基本策略、实施细则、责任分工、工作流程、步骤方法等,并认真实施。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领导:王华奎,责任科室:督查考评科、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五)严格工作纪律,强化执纪监督。

  14、严禁故意损毁,非法查封、扣押、处置相对人物品和乱罚款;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执法车辆私用;严禁威胁、辱骂、殴打相对人;严禁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协管人员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对严重违反纪律者,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及其领导的责任。对已不符合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条件、不适合继续在本部门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调离岗位。(责任领导:薛冰,责任科室:机关纪委、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15、加强对队伍风纪、履职情况、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达到自我监督、自我净化的效果。组织对队伍风纪、履职情况、廉政勤政、工作作风进行督察并予以通报。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社会组织、居民代表等社会各方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作用。继续扩宽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便民服务热线等公众参与、监督、建议、投诉等渠道,确保队伍的纯洁性、规范性。(责任领导:王华奎,责任科室:督查考评科、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成立以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华奎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管执法委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统筹协调、督办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将专项行动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单位要在组织学习培训、软硬件配备、舆论宣传、培育社会力量等方面给予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行动开展情况,宣传报道活动典型,及时把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向委机关党委、宣传教育科报送有关宣传材料。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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