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反馈问题44】随州市 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4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15 10:27 信息来源: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编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审核: 城管执法委 字号:[ ]

按照省环保督察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式如下:

一、反馈问题44

抓好府河流域水环境治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强化联防联控预警措施,规范沿河排污口合法化设置,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十小”企业的取缔、专汽行业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化工企业(含化肥)退城入园、黑臭水体整治、河道非法采砂、畜禽养殖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一河两岸”生态环境修复。

二、整改目标

到2020年,全市府河流域水环境明显改善,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专汽行业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和“一河两岸”生态环境修复取得扎实成效。

三、整改措施

1.提升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以府河流域的保护与治理为重点,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工业点源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清理、“十小”企业取缔等,确保全部断面2020年前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2.全面整治黑臭水体。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到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3.实施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重点推进实施府澴河流域区域水环境分区管控。重点开展水污染风险防控,强化水环境应急管理。在府河流域重点开展Ⅴ类及以下水体治理。

4.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加快实施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示。府河、广水河、应山河沿岸城市建成区,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

5.加强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综合治理,倒排工期,加快入河排污口整改进度,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加大力度摸排遗漏的排污口。

6.积极推动河长履责,加强河长制联席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认真开展河长制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加大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四、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1、配套完善环卫设施建设。在白云湖周边建设公厕4处,垃圾中转站1个,设置垃圾转运箱20台,果皮垃圾箱40个,有效改善了该区域生活垃圾收运环境。

2、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市容环卫局严格落实黑臭水体治理及一河两岸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要求,安排清运车辆对白云湖水面清理的各类垃圾进行清运,日清运垃圾约5车,计13吨。

3、建立定人包保制度。加强对白云湖亲水平台管理,确保白云湖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4、强化执法监管。安排执法人员对白云湖湖堤周边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制止、处罚。

五、今后打算

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要求,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府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持续改善白云湖水面水体状况。加大城区环卫工作管理力度,提高保洁质量,及时清运垃圾,确保白云湖两岸干净卫生。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2日)向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程子强 0722-3317155

        龚海鹏 0722-3317155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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