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反馈问题7】随州市 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12 14:54 信息来源: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编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审核: 城管执法委 字号:[ ]

按照省环保督察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式如下:

    一、反馈问题7

中央环保督察重点交办的黑臭水体治理问题中,合溪河、东明珠渠、南郊1号渠、东护城河治理任务尚需加快工程进度,已完成治理的大部分都采用水泥硬化、沟口截污方式过于单一,未考虑到水环境生态修复的自然规律,在源头截污、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等多种综合施策上推进不到位,导致出现晴天断流,雨天溢流的现象。

二、整改目标

2018年底,完成南郊1号渠、明珠渠黑臭水体治理。2019年上半年,完成东护城河截污干管铺设,实现沿线污水全部并网。2019年底,完成东护城河黑臭水体治理。逐步改造已完成硬化河渠项目,对未治理水体项目严格采用生态修复整治措施。

三、整改措施

1.制定未达到生态修复标准的硬化河渠项目整改方案,并逐步实施生态修复改造。2.督促尚未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严格采用生态修复理念进行整治,从源头开始排查,制定“一水一策”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我委多方筹措资金,在白云湖周边建设公厕4处,垃圾中转站1个,设置垃圾转运箱20台,果皮箱40个,有效解决了周边市民生活垃圾清运,白云湖观景市民出行问题,缓解了白云湖水面漂浮垃圾污染情况。

2、自2017年10月起,要求市容环卫局严格落实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黑臭水体治理意见精神,每天派清运车辆对白云湖水面清理的各类垃圾进行清运,日清运垃圾约5车,计13吨。

3、对我委管辖范围内的白云湖亲水平台建立定人包保制度,每天进行专人管理、定时清扫、及时巡查,确保白云湖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4、安排执法人员对白云湖湖堤周边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巡查管控,对存在污染湖堤、水体行为的市民进行劝阻、引导,存在违法行为提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今后打算

按照中央和省里环保督察要求,长期坚持,进一步加大黑臭水体处理工作力度,持续改善白云湖水面水体状况。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19日)向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程子强 0722-3317155

        龚海鹏 0722-3317155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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