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2-12-14 15:52 信息来源: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编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审核: 城管执法委 字号:[ ]

今年以来,城管执法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城管”建设为目标,加强城市治理创新,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健全法治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强疫情防控、助力脱贫攻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稳步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推进,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行业执法水平大幅提升,为法治随州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法治城管提供有力保障。市城管执法委成立了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

(二)出台相关文件,为法治城管提供制度保障。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出台了《市城管执法系统“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实施意见》,保障了“谁执法谁普法”落实落地;制定了《城管执法系统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城管执法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普法责任清单,不折不扣组织实施;建立与司法机关、法律顾问以案释法互动机制,及时对执法过程中的法律疑点或公民诉求难点予以解疑释惑,增强法治为民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强化队伍建设,为法治城管提供坚强保障。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推进城市管理科学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城管建设的生动实践。二是注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网学网考”,参考率、合格率双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组书记、主任王华奎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清单并严格履职尽责,带头执行年度述法、完成学法任务。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近几年城市管理执法经费严重匮乏的情况下,王华奎主任协调购置费108余万元购买无人机、信息采集站、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设施,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遇到阶段性重点工作及时召开会议,亲自安排、亲自检查、亲自督办,使城管执法系统法制建设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

(二)推进城管领域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1.推动出台《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借鉴兄弟市州餐厨垃圾管理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推动城区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规范餐厨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为城市餐厨垃圾处理、绿色发展提供法律遵循。《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随州市政府令第33号)已于11月14日市政府五届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3月1日正式实施。

2.推动申报《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项目。为规范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保障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将《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申报2023年度人大立法计划。

3.推动修正《随州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该办法所依据的上位法中,《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2022年5月26日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正。我委于11月28日提请市政府对办法进行同步修正,目前已通过市政府、市司法局同意下一步对办法内容进行相应修正。

4.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凡与法律、法规、规章矛盾的,及时废止或修改;凡与管理实践不相适应的,及时调整;凡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及时清理。全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确认有效的1件。

(三)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结合随州城管执法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制定“四张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依法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小微企业、新创办企业的扶持,努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2.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对制约企业生产、投资经营活动和群众办事不便的行政权力事项持续进行梳理和精简。

3.严格规范收费项目。全面规范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行政规费的收取,彻底杜绝“摊派收费、搭车收费”现象的发生。同时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件周期优化压缩后,市城管执法委八个行政许可事项中,有四个事项的审批时限缩短为“一日”,即办件数量达到总行政许可事项数量的50%,切实方便了广大市民群众。

4.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社会信用监管体系,不断健全信用评价、信用承诺制度,深化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对失信的办件企业(个人)实行联合惩戒。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责任。规范公示内容、标准、格式,畅通公开渠道,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公示内容。严格按照7天的公示期,对每一个行政决定进行网上公示。

2.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所有行政执法活动,特别是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执法活动,开启执法记录仪,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并通过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以及现场笔录锁定证据,保障执法每一环节实现全过程留痕。

3.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决定前,委分管执法工作的领导主持召开法制审核会议,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自由裁量标准进行审核。截至目前,共召开法制审核会议8次,审核案子20余件;组织听证会1次。

4.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北君随律师事务所成洪刚、王勇律师担任我委法律顾问,负责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案件和合同签订等法律咨询工作,为依法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五)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1.开展专项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一是开展居民自建房违法建设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出台《城区规划管控区居民自建房违法建设专项排查整治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排查居民自建房1800余栋,排查发现因历史原因擅自加层和扩改建导致房屋安全隐患的32处,通过做通思想工作督促自拆的26处,按程序组织实施依法拆除6处,基本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二是开展老旧小区专项综合整治。以全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加大对小区乱搭乱建违规行为的整治。今年以来,依法对蒋岗面粉厂、烈山社区等10余个老旧小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共拆除遗留性乱搭乱建63起,面积约1800平方米;依法打击突击性抢搭抢建170余起,拆除面积约6200余平方米;整改拆除小南门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的乱搭乱建25起,拆除面积约340平方米。三是专项整治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针对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无资质、无土地、无规划”乱象,协调规划大队、曾都区执法局、高新区执法中心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的7个涉嫌违法建设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2家企业自动拆除违法建设,5家企业的违法建设正在依法依规推进中。

2.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今年以来,我委共有行政复议2件(程序轻微违法,已改正),行政诉讼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管理执法依据缺失。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存在上位法缺失、不明晰,执法依据不充分,实施难的问题。在规划管理执法中,涉及搭建防雨层、隔温层、防盗网、遮阳棚、阳光房、凉亭、围墙、栅栏、住宅窗改门、开门开窗、出门口修建踏步和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原有房屋加固、室内改建及老旧小区改造增加环卫设施、停车设施、配电房增容等均是信访投诉的焦点热点,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均未对此做出具体的规定,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且又属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难以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项目,导致实际工作中执行难、管理难、查处难,群众满意度不高。

(二)学法用法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主动性差,学习存在应付差事,浮于表面现象,与自己有关的法多学,与自己无关的法少学或者不学。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律知识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要提升。

(三)普法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创新。围绕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的新形势、新要求,研究开展具有城管特色的普法活动的方式方法有待创新,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增强。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推进城市管理立法工作。针对执法实际中存在的上位法缺失、执法依据不充分、处罚标准不明晰等问题,积极推动地方立法,申报立项,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制度支撑,同时为城管人员在实际执法中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二)加大城市管理资金投入。通过主动申报、积极对接的方式,逐步加大城市管理资金和法治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及时更新执法设备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待遇,为城市管理执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三)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实施素质提升和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对失职、渎职者,严肃执纪问责,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纪律严密、作风顽强,业务精湛、敢打硬仗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为更好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坚强保障。

下一步,我委将以此次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为契机,围绕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要求,继续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方式方法,在总结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不断改进不足,不断开创新时代城管执法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为我市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作出新贡献。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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