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1112号提案的答复(2021年度) 发布日期:2021-11-17 10:57 信息来源: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编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审核: 城管执法委 字号:[ ]

姜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州市城管执法委严格贯彻落实《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行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垃圾分类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先后投资近6亿元用于项目建设。市城管执法委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全力推进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截止目前,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已正式点火运行,每天处理生活垃圾600吨以上;餐厨垃圾处理厂已完成立项、可研、环评、特许经营方案编制及招标工作,正在实施土地征收及设计工作;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大件垃圾拆除中心、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分拣存储中心及高新区垃圾预处理站)已完成立项、选址、可研、环评、设计及土地征收工作,即将进入公开招标程序。

二、以点带面、示范引领,认真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和“示范村”创建活动

今年,在各地拿出1个街道办事处、1个乡镇作为垃圾分类试点区域的基础上,市垃圾分类指挥部办公室将8个城市社区、10个行政村作为市垃圾分类工作“示范社区”、“示范村”予以推进,并采取好中选优的办法打造省级“示范社区”、“示范村”,各试点牵头部门正细化方案,筹措资金,完善设施,全力推进。

三、强化责任、合力攻坚,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2017年,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为全面启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年以来,各地充分发挥机关事务管理、教育、经信、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机关干部和企业职工宣传教育,大力提倡绿色办公,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全面推行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连续四年会同市直机关工委每季度对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考评,有力推动了公共机构的垃圾分类工作。

四、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垃圾分类氛围日趋浓厚

各地以不同的方式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截止目前,市垃圾分类指挥部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及各地垃圾分类工作牵头部门共印制发放画册等宣传资料5万余份、设置宣传广告专栏1200余处,各地选派社区(村)干部、志愿者深入城市小区及农村村湾,进行深入宣传,试点地区入户宣传率达75%以上,广大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正逐步提高。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是加快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是制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的关键性因素,如果不及时完善配套就会出现“先分后混”的现象。我们将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拆除中心、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分拣存储中心及垃圾预处理站等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已经启动的项目将加班加点,全力推进,没有启动的项目迅速规划,完善报建程序,制订建设方案,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启动项目建设,确保明年底前完成餐厨垃圾处理厂等其他垃圾末端处理项目建设。

二是加快垃圾分类试点工程建设。我委将会同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认真对照标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示范社区”、“ 示范小区”、“示范镇”、“示范村”建设,切实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并以点带面,加以推广;在源头上对城乡垃圾实行减量行动,减少一次性塑料袋使用,杜绝一次性餐具等不易降解的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以减轻垃圾清运、处理等工作量。

三是完善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积极争取财政资金、上级奖补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债券资金。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收费途经,建立完善资金保障机制。

四是强化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引导。认真抓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践行时尚”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以社区、学校、单位、企业为宣传主阵地,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使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真正“入户到人”,让垃圾分类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一种习惯养成。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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