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东城老火车站广场被占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双龙广场基本情况
东城老火车站广场(双龙广场)是随州老城区东部区域比较开阔的公共场地,是原火车站前功能性聚散广场,现留存为交通景观性广场,布置有绿地和雕塑增进城市景观。随着城市发展,其作为交通大道与解放路的城市道路枢纽,人流、车流量较大,成为老城区人们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活动的空间,占地面积虽然不大,但它在老城区规划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很重要。
二、城区广场举办展销活动现状
多年以来,我市曾组织在城区多个广场(如:明珠广场、博物馆广场、双龙广场、随州火车站广场等)举办了各种文化、商业及公益性宣传活动。为便于对商业展销活动进行规范化地城市管理,近年来相对集中在双龙广场举办,每年约2次左右。按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或者加工制作商品。经依法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或者举办活动的,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的要求,城管部门严格控制申请上报的各项商业展销活动,有限度地进行了行政许可审批,并督促环卫和园林绿化管理单位加强广场及其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力度,确保广场干净整洁。展销展览活动丰富了老城区市民业余生活和购物体验,为促进多种商业形式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三、工作措施
城市公共活动场地是居民生活的基本保障和重要支撑,是一个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提高城市居民生活服务水平,增强城市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的有效举措。为切实做好老火车站广场等公共活动场地的管理工作,我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科学规划建设公园绿地。根据国办发〔2021〕19号《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加大城乡公园绿地建设力度,形成布局合理的公园体系。提升城乡绿地生态功能,有效发挥绿地服务居民休闲游憩、体育健身、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文件精神,积极请示市政府统一规划布局,加大老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开拓公共活动场地服务居民,逐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休闲、健身功能需求。
二是严格行政审批许可。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严格审核审批相关申请手续,控制并减少在老火车站广场举办商业展销活动次数,原则上不允许在老火车站广场举办商业性展销和促销活动,对于在广场擅自举办大型展销活动的行为,城管部门将及时予以制止。
三是强化广场环境整治。按照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城区占道经营管理执法及占道促销审批工作已移交曾都区政府,我委将会同曾都区东城办事处,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对占用老火车站广场及其周边道路进行占道经营的行为进行整治,积极为市民营造良好的休闲健身环境。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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