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908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7-24 00:00 信息来源: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编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审核: 城管执法委 字号:[ ]

郑兰芬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施垃圾精准分类助推品质随州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6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下,科学规划,全力推进。
  一、城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11月,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城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鄂管文【2017】67号)等文件要求,出台了《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随管发【2017】10号)文件,要求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为推动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起到示范引领作用。2018年8月1日,市政府在市委会议中心召开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要求全市各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本单位垃圾分类制度办法,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迅速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落实省市垃圾分类工作指示精神,我委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全力以赴推进城区垃圾分类工作。截至目前,市容环卫局投放分类垃圾桶138个,督办3个环卫市场化公司在部分路段投放分类垃圾桶240个,方便市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完成了市检察院、楚风社区、新火车站等垃圾分类试点。印发宣传单10000余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作用。
  二、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尚未建成,影响了垃圾分类工作的正常开展。生活垃圾终端设施主要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处理厂等三大块组成。目前,三个终端设施均未建成,即便前端实施垃圾分类投放,末端也无法实行分类处理。
  (二)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工作任重道远。部分市民混倒垃圾、乱丢乱扔的行为,仍较为突出,垃圾分类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广泛宣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通过电视、报纸、论坛、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逐步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和环保意识,养成自觉实施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二是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学校、社区、机关团体为垃圾分类主阵地,按照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要求,按标准配备管理人员和收集转运设施,扎实做好试点社区、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随州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要加快进度,倒排工期,确保2020年6月底前正式投入运行;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确保餐厨垃圾处理厂2019年年底前完成前期手续,2020年建成运营,会同市城投公司,尽快拿出建筑垃圾处理厂建设方案。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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