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贝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白云湖堤至区检察院门口道路两侧停车的建议已收悉,经汇总相关单位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禁商家无理由占用泊车位经营”的建议,曾都区组织属地办事处及综合执法中心、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组成宣传劝导专班,对擅自在停车位上堆放杂物、摆摊设点等影响停车的行为及时劝导,引导市民规范停车。同时,属地办事处和城管执法部门对神农大道沿线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治工作,规范商户经营秩序。确保固定商户白天不出门出店,流动摊贩不在道路上经营,夜间规范经营,不占用车位和车行道。
二、关于“规范道路一侧规范停车,另一侧严禁泊车”的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21))》相关要求,双向行驶的机动车道路宽需大于等于 8 米才可以设置路侧停车泊位,并且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通常不设置停车泊位。因此。市安局建议在不妨碍交通、不违反全市建设规划要求的空地,向空中或地下空间延伸,建设立体停车设施。针对人行道停车泊位,曾都区执法部门要求所有车辆严格按照施划的停车泊位停放车辆,按照停放箭头指示顺向规范停放,一车一位,不得超出泊位线停放。
三、关于“深化静态执法工作,交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依据辖区划定‘乱停车’管控责任区、责任段,把责任细化”的建议,市城管执法委牵头制定了中心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市城管执法委、公安交警支队、曾都区城管执法局抽调16人,组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从3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宣传和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经向城区单位、个体门店、社区(小区)、物业公司和广大市民发放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倡议书》2万份、《温馨提示单》3万份,做到以宣传教育为主,减少违停处罚,逐步提高市民文明停车意识。同时,定期开展“私设地桩地锁”专项整治行动,拆除三角锥、轮胎、地桩等各类障碍物,确保停车泊位不被违规占用。
四、关于“联合辖区办事处及城管执法部门,在公共单位和沿街商家门前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的建议,曾都区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督促辖区商户落实“门前四包”责任的落实,联合城管、交警等部门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明确商家责任范围,全面规范停车秩序。同时,将重点对相关路段的“僵尸车”进行排查清理,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挪走的,依法采取强制拖离措施。通过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共建文明、和谐、宜居城市环境。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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