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四届六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2021年度) 发布日期:2021-11-17 11:05 信息来源: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编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审核: 城管执法委 字号:[ ]

余阳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随州市城区内大型商超及门前广场垃圾中转站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配套完善垃圾处理设施。近年来,为改善城区市容环境,提高城区卫生质量,市城管执法委科学规划建设垃圾转运设施,邀请武汉市环科院专家编制《随州市环境卫生设施近期专项规划》,在城区取消地坑式垃圾站点100余座,新建和改建压缩式垃圾转运站20座,日转运垃圾能力提高到800吨。2020年,我委在南郊、北郊和随州高新区规划新建3座日转运规模150吨的垃圾预压站,目前,随州高新区垃圾预压站已于今年6月中旬开工建设,南郊和北郊垃圾预压站建设正在申报前期相关手续。“中心城区新改建30个老旧小区垃圾收转运设施”被市政府列入2021年民生实事,通过新建和提档升级垃圾转运设施,提升城区垃圾收转运能力,规范垃圾转运站作业,避免对城区环境污染。

今年上半年,我委积极支持配合我市国家级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加大对垃圾转运设施的监管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垃圾中转站周边环境卫生工作,要求站点管理员做到及时清扫、冲洗站内外的污染物,确保垃圾中转站内外无垃圾积存、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定期对站内外进行消杀、灭蝇、除臭作业,减少站内异味;及时疏通中转站内污水管网,使排污管道畅通;严格管理转运车辆,做到转运过程全覆盖、无抛洒,及时清洗清运车辆,使车辆车貌整洁无污染;增加转运频次,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垃圾不过夜。

二、大力强化事前事后监管。按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规定的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餐饮经营服务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收集和处理餐厨垃圾”等相关规定,我委制定完善垃圾收集运送制度,积极联系商务部门和城区大型商超属地管理的相关社区,对开业前的大型商超垃圾收集运送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对环卫设施及垃圾收集运送不达标的大型商超要求延迟开业、及时整改。同时,对正在营业的大型商超垃圾收集运送设施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将垃圾投放在指定的垃圾转运站,对不按指定地点倾倒、乱倒垃圾和污染环境的,严格按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杜绝垃圾收集运送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三、整治提升市民居住环境。针对位于大润发超市门前广场的垃圾中转站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我委已联系铁树社区和大润发超市相关人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目前,铁树社区已对垃圾收集点进行围挡,并要求大润发超市物业人员将运送垃圾清理入箱,保持箱外干净整洁。同时,督促环卫部门垃圾清运人员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垃圾不积存。

2021年,齐星花园小区垃圾转运站纳入中心城区30个居民小区垃圾收运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之一,建设日转运垃圾能力40吨的垃圾转运站。齐星花园小区垃圾转运站投入使用后,将取缔大润发超市周边垃圾收集点,大润发超市的生活垃圾运送至齐星小区垃圾转运站处理,恢复此处原貌,确保路面干净整治。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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