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局渣土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局渣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城管执法局渣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局渣土大队2020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局渣土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在建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置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研究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建筑垃圾方面科学技术的开发应用。
4、负责渣土运输公司的运输监管和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的监管。
5、对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查处。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渣土大队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5人,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综合科、渣土中队和车辆中队,实有在职正式工14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局渣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34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212.8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102.04万元,上年结转29.37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比上年增加128.45万元,同比增长59.52%,主要是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88万元,非税收入比上年增加20万元,年初结余比上年增加2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344.25万元,比上年增加128.45万元,同比增长59.52%。主要是外聘管理人员工资支出增加100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344.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5.47万元,医疗卫生7.1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29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4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344.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4.53万元,公用支出44.94万元,项目支出114.7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12.84万元,比上年增加13.03万元,同比增加6.52%。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随州市城管执法局渣土大队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公用经费预算44.94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费2万元,会议费1.31万元,培训费2.97万元,公务接待费0.97万元,工会费4.0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78万元(本年列入项目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性支出8.66万元。
2020年公用经费预算44.94万元,比上年减少4.65万元,同比降低9.37%,主要原因是根据《随财函【2019】142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我大队2020年公用经费预算压减%。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1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62万元。比上年增加4.78万元,同比增加68.48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2020年初资产总额52.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87万元,同比增加21.56万元,占比增加259%,增加原因是本年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23.3万元 ;固定资产32.38万元,同比增加7.5万元,占比增加30%,增加原因是2019年购买1辆执法车。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随州市城管执法局渣土大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75万元(其中列入项目支出14.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97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8万元,同比增加8.25万元(本年列入项目支出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市城管执法局渣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年度没有重点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医疗(2080505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八、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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