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灯饰景观和户外广告管理处 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0-03-25 20:42 信息来源: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编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审核: admin 字号:[ ]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灯饰景观和户外广告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灯饰景观和户外广告管理处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灯饰景观和户外广告管理处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灯饰景观和户外广告管理处2020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灯饰景观和户外广告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灯饰景观和户外广告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2、负责研究制定灯饰景观和户外广告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负责城市户外广告、门面招牌、彩虹门、空飘、横幅布标悬挂的管理和报批工作。4、负责景观灯饰设置管理和临街立面包装管理。5、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的统一设置管理和经营权有偿出让工作。6、负责灯饰景观和户外广告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7、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市编委《关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随编发【2014】64号)文件精神,设立户外广告管理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本单位人员编制数为8人,正科级,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

  第二部分 随州市灯饰景观和户外广告管理处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13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77.39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8万元,上年结转54.28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比上年增加18.11万元,同比增长14.9%,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139.67万元,比上年增加18.11万元,同比增长14.9%。主要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139.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3.48万元,公用支出26.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77.39万元,比上年增加3.07万元,同比增加0.0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随州市灯饰景观和户外广告管理处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公用经费预算26.2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工会费1.43万元,福利费1.77,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性支出3万元,预备费1万。

  2020年公用经费预算28.7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同比降低8.71%。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2020年初资产总额73.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10万元,同比增加26.6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020年年初8.33万元,同比减少1.41万元,为固定资产折旧金额。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随州市灯饰景观和户外广告管理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随州市灯饰景观和户外广告管理处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单位2020年无重点项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21602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八、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各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