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局城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局城区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城管执法局城区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局城区分局2020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局城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依法行使城市市容、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等方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城区分局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62人,内设机构9个,具体是: 综合科,法规科,综合执法中队,解放路中队,东城中队,西城中队,南郊中队,北郊中队,女子中队;实有人数119人,在职人数61人,管理员27人,退休31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局城区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927.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678.88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51.98万元,上年结转196.5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比上年增加81.81万元,同比增长9.68%,主要是非税收入和年初结余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927.36万元,比上年增加81.81万元,同比增长9.68%。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99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927.3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08.84万元,医疗卫生27.8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720.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05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927.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53.14万元,公用支出174.2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678.88万元,比上年增加49.85万元,同比增加7.53%。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5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随州市城管执法局城区分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公用经费预算174.22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6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费10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3.76万元,工会费1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性支出13.86万元。
2020年公用经费预算174.22万元,比上年减少17.19万元,同比降低9%,主要原因是根据《随财函【2019】142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我局2020年公用经费预算压减9%。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万元。比上年减少11.87万元,同比减少34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2020年初资产总额251.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5.01万元,同比增加58.01万元,占比增加39.46%,增加原因是本年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70万元 ;固定资产118.5万元,同比增加34.87万元,占比增加41.51%,增加原因是2019年购买6辆执法车。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随州市城管执法局城区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7万元,与上年减少3.0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3.76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4万元,比上年减少3.06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市城管执法局城区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年度没有重点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医疗(2080505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八、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