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5日,城管高新区分局和城管规划分局联合执法,依法强制拆除了魏某违法建筑。
2018年9月10日,城管高新区分局接群众举报,随州市高新区淅河镇幸福村村民魏某在淅河镇方台村四组违法建房。经查实,魏某擅自于2015年6月,在随州市高新区淅河镇方台村四组建设房屋三层,现已完工,建筑面积共270平方米。据此,城管高新区分局规划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于2018年3月6日调查终结,2018年4月11日作出(随城管综告字【2018】第59号)《城乡规划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18年4月16日对其下达了(随城管行决字【2018】第59号)《城乡规划违法案件处罚决定书》;2018年4月20日对其下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六十八条规定,作出限三日内自行拆除该违法建设,逾期不拆除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的行政处罚。
2018年11月15日,城管高新区分局和城管规划分局联合执法,组织80余名执法队员,强拆机械一台,对魏某违建的270平方米的房屋依法进行了拆除,有力地维护了《城乡规划法》的严肃性。

拆除前

拆除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