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17号)的要求,特将本委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委托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实施)公布如下:
序号 | 地域 范围 | 行政检查名称 | 检查 对象 | 行政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 | 检查 方式 | 实施时间 | 实施 部门 | 配合 部门 | 备注 |
1 |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企业的监督检查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企业 | 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检查;对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审批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不超过10%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12月底前 | 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 |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对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的监督检查 | 建筑渣土运输企业 | 对建筑渣土企业核准、运输、处置的检查 | 不超过10%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12月底前 | 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 |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 | |
3 |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监督检查 | 餐饮经营单位(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 | 是否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并交符合要求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餐厨垃圾处置场所 | 不超过10%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12月底前 | 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 |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 | |
4 |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对餐饮业油烟排放的监督检查 | 餐饮经营单位(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 | 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按规定使用 | 不超过10% | 现场检查 | 12月底前 | 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 | 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