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28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科 编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审核:城管执法委 字号:[ ]

行政检查主体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行政执法范围:随州市城区

        办公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211号

        邮编编码:441300 

行政检查

事项及依据

事项1.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站的垃圾

处置数量、质量和环境影响进行检测的检查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事项2.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的检查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事项3.对城市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监督管理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条

事项4.对城市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的监督、检查、指导

《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四条、《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三款

事项5.对城市绿线控制和实施情况的检查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行政检查

频次上限

              待制定后按程序公布。

行政检查标准

              待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后再行公布。

专项检查计划

              待制定后按程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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