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大队学习贯彻 “运用监督执纪‘第一形态’”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0-08-05 信息来源:督察大队 编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审核:城管执法委 字号:[ ]

8月3日下午,督察大队党支部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专题学习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的通知》,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党建工作任务。

会议上,支部书记孟石扬从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对深入广泛自觉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出要求。他强调,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不仅是纪委的事,也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只有齐心合力,才能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深入学习,按通知要求建立落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全程管理台账,将通知精神传递至每位党员。要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畅通发现问题渠道,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防患于未然。

就如何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一岗双责”, 支部各位成员作了交流发言。(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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