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反馈问题35】随州市 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5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10-23 08:29 信息来源: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编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审核: 城管执法委 字号:[ ]

按照省环保督察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式如下:

一、反馈问题35

随州市各乡镇生活垃圾填埋点均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还处于简易填埋阶段,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二、整改目标

到2020年底,全市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链条式管理体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升。按照《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对全市37个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整改措施

1.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加快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对乡镇、村简易填埋场和积存垃圾堆放点,实施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2.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工作体系,建立清扫保洁长效机制和资金保障分担体系,通过财政补助、社会帮扶、村镇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等方式筹集运行维护资金。3.督促指导村委会建立和完善垃圾治理农户缴费制度,引导群众参与垃圾治理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分类试点工作。4.加快主城区、广水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迅速启动随县县域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全市垃圾无害化终端处理问题。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全市57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完成整治,并在住建部信息系统销号;36个乡镇简易垃圾填埋场已全部封场。农村地区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37座,新增垃圾转运能力1000吨/日,配置专用收运车辆197辆,配备保洁员5038人,基本形成了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的链条式管理体系。

2、各地采取利用“债券资金、省市奖补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的方法,加大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投入,探索垃圾治理农户缴费制度,引导农户参与垃圾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3、广水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建成运行;市本级垃圾焚烧发电厂综合楼主体结构已完工,主厂房等完成90%,预计今年年底建成运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已有4个厂开工建设,其中两个已开始试运行;市本级、广水市餐厨垃圾处理厂还在积极推进之中。

三、今后打算

按照中央和省里环保督察要求,长期坚持,进一步加大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力度,持续改善垃圾无害化处理状况。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0月20日-2019年10月27日)向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程子强 0722-3317155

        龚海鹏 0722-3317155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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