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受委托执法单位共2个,分别是: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规划大队、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渣土大队。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1.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编制设置41个,在岗持证执法人员34人。
2.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规划大队,编制设置40个,在岗持证执法人员39人。
3.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渣土大队,编制设置16个,在岗持证执法人员16人。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除上述2个执法单位外,随州市城管执法委下属还有8个二级单位,虽参与市政、园林等的管理,但没有执法权。
二、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3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警告 | 通报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许可证件 |
市城管执法委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停产停业 | 责令关闭 | 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 数量 | 撤销许可 数量 |
市城管执法委 | 75 | 75 | 75 | 0 | 0 |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3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宗)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市城管执法委 | 0 | 0 | 0 | 6 | 0 | 0 | 0 | 0 | 0 | 0 | 0 | 6 |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3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合计(宗) | ||||
宗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宗 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宗 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宗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
市城管执法委 | 0 | 0 | 6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66 |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4.“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五)2023年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2023年,市城管执法委根据《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对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搭建房屋的6起违建行为进行了依法拆除。行政执法决定书下达后7日内在市城管执法委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随州市金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立案调查,并作出了罚款七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不服我单位作出的“随城罚决字〔2022〕第015号”处罚决定,向随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2023年7月6日,随州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2023〕随府行复字第9号),依法撤销“随城罚决字〔2022〕第0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许可法》,受理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75宗,予以许可75宗。许可信息同步报送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委属各二级单位开展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检查总数为66次。检查结果同步公示于“互联网+监管”平台。
三、2023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2023年,共接办湖北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信访案件45件,处置办结45件,群众满意率100%。
受理“12345热线”转办工单1265件,按时签收率98.18%,已办结1230件,按时办结率97.46%,满意总率100%。其中,乱搭乱建类541件,公园绿化广场管理类274件,环境卫生类104件,市政设施类158件,渣土类75件,市容秩序类48件,市政管理类25件,执法监督类1件,其他39件。
数字城管平台全年共采集城市管理事件、部件53184件,立案52713,处置50748,处置率96.3%,结案50741,结案率96.5%,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截至目前,没有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2024 年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