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区城管工作所面临的困惑与思考 发布日期:2016-11-08 09:40 信息来源: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编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审核: 城管执法委 字号:[ ]

当前我区城管工作所面临的困惑与思考
胡云保
 
“城管”是伴随着社会的文明与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而不断成长和壮大的。它是社会管理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城镇管理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涉及面广、反复性强、流动性大,管理对象复杂,执法难度大等特点。城镇管理的好坏,直接制约着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直接展示城镇容貌和对外形象,更是反映这个城镇经济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体现了这个地方政府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与其说是一项执法工作,倒不如讲是一门综合管理的艺术。尤其在以进镇农民为主体的乡镇,相应的城镇管理难度就更大,矛盾就更多,令城管工作人员常常处于极为无奈和尴尬的境地。那么,乡镇城管执法部门该怎样摆正自己的心态,改进自己的工作,重塑自己的形象?上级决策机构该怎样为乡镇城管执法提供过硬的依据和相应的保障?社会各界该如何正确看待、支持、配合乡镇城管执法?本文试就这些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探讨。
一、当前乡镇城管工作所面临的困惑与问题
近年来,乡镇城管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城管执法在实践磨合中受到客观方面诸多因素的制约,出现了一些执法困惑,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城管工作成效,在工作实践中出现了不少的矛盾与问题,其形势不容乐观。
(一)城管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
近年来市、区两级虽然在城镇管理体制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组建了全省职能最多的”大部制”机构——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局,但城镇管理线长面广,涉及部门众多,由于城管责权不清,关系不顺职能交叉,有关城管方面的法规不健全、操作性不强,执法手段和力度受限制。仍然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分工协作、主动作为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由于未将相关部门的城管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没有赋予其相应的行政执法职能,其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综合执法名不符实,城管行政执法力度依旧欠缺。
(二)执法环境复杂,社会舆论不良渲染
城镇管理涉及到社会管理的一些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并且一直以来偏见也存在于一些人的心中,因此城管工作存在社会矛盾集中、管理难度大、群众理解少等难题。加之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不及时,相关信息流通不畅,且少数媒体、网站有时不顾事实地大肆渲染,容易使社会舆论形成一边倒局面,常常使城管工作处于被动的境地,给城管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执法对象特殊,管理工作经常受阻
在城镇管理过程中,特别对于市容市貌管理而言,大多数的执法对象情况都比较特殊。其中不乏老弱病残,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本身生活困难,文化层次不高,在做好城镇管理工作的同时,同样要兼顾其生活状况,这给管理工作又增加了许多难点。此外,目前市民对于城市管理许多章程和法规都不了解,用偏见的眼光去看待执法工作,使得执法工作经常受到阻挠。
(四)相关法律缺位,部门体制有所冲突
目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规定了城管执法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规划、绿化、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由于城管执法多数是执“他法”,没有一部真正属于城管自己的法律,因此,存在“借法”执法、执法依据不足、执法难的局面。同时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部门职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导致城管执法体制不顺,城管执法职能不完善,给城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由于城管执法的复杂性,导致部分执法缺乏强制性手段,执法有时只能打“擦边球”。因法律法规没有给城管部门规定强制手段,一旦遇到行政相对人不配合,城管执法就会难免出现取证难、处罚难现象,且屡见不鲜。
(五)城管执法人员相对处于“弱势群体”
城管工作异常艰辛却往往“吃力不讨好”。城管部门的工作难度之大,辛苦程度之强,社会压力之巨,远非局外人所能想象。然而由于体制机制、人员素质、执法环境等方面的先天不足,加之极少数害群之马自毁形象引发的轩然大波,使得城管在社会群众心目中的地位毁誉参半。
人性化执法与依法行政很难找到最佳结合点。一方面是违规者对待城管执法是“吃硬不吃软”,礼貌文明的方式通常在实际执法中遇到障碍。经常出现“你来我走,你走我来”的奇怪现象。在现有法律法规存在盲点、政府又无倾斜性政策的情况下,执法遇到特殊情况,如何既保证严格执法又推行人性化管理确实给城管部门出了一道难题。有的说服教育根本不听,放任自流又不作为,而一旦严格执法,就会被群起而攻之。社会赋予城管的责任太大,而权利太小,想把一个城镇管好,但是现实中的阻力不是一般的大。另一方面,一旦在执法过程中采用比较强硬的方式,往往出现暴力抗法,引起围观和起哄,极个别的还曾引发恶性事件,时间一长,对城管执法的逆反心理便在一些社会阶层中悄然滋长和蔓延,造成恶性循环,使得城管执法变得更为艰难。第三,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不及时,相关信息流通不畅,且少数媒体、网站有时不顾事实地大肆渲染,容易使社会舆论形成一边倒局面,常常使城管工作处于被动的境地,给城管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所以说,城管这一职业容易导致敌意,却不容易获得满意。某种程度上,城管执法者成了转型期民众不满情绪的重要出口与代政府受过的替罪羔羊。
(六)城镇建设滞后给城管执法带来了一定难度
虽然我区多年来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不断增加,但由于历史欠账多,环卫、市政、园林等管护经费安排不足且不能及时到位等原因,城镇基础设施仍存在不配套、硬件设施不健全、破损陈旧较严重等问题,统一物业管理的小区建设滞后,公共场所的功能设计滞后,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以及市政公共设施数量不足、布局不够合理,新的住宅小区开发未配套建设环卫设施。公共停车场严重不足,一些路段(包括人行道)大部分用于停车,马路停车现象十分普遍,影响了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顺畅。增加了城管的难度,也影响了城管的质量。
二、几点思考与对策
城镇管理是人们行为和意识领域的一场革命。要管理好一个城镇必须经过一场阵痛,在这场阵痛中如何处理好各种矛盾,使之尽快地步入规范化动作轨道,有许多问题确实需要各级决策者和广大居民认真思考。
思考之一:走出情与法的误区。城镇管理是制约人的随意行为。人是感情动物,凡有人的地方,都存在着情。城管工作需要人情,更需要依法管理。城管中的情,应该体现在耐心的宣传、教育、规劝上。城管中的法,应该体现在城管法规条文的严肃执行上。当违反城管法规的行为已经发生,情与法就应该是“势不两立”。如果一说和谐,便一团和气,一路赞歌,对违法违章行为视而不见,不管不问,就可能掩盖矛盾,积忧成患。弱势群体不是特殊公民,以牺牲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为代价,实质是对社会公德的践踏和对公众合法权益的侵害。
思考之二:必要的舆论监督与正面的舆论引导。城镇管理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为保障依法管理城镇,严格执法、文明执珐,需要舆论的监督。城镇管理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居民城镇意识的形成与提高,必须经历广泛持久的宣传和舆论的先导。
思考之三:必须树立“集镇是我家,管理你我他”的观念。城管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仅靠城管部门的工作是不够的,最终还是要靠整个社会来完成。倘若每个居民都把自身作为既是被管理者又是管理者,在自觉履行城管法规、承担城管义务,规范自身行为的同时,又宣传城管法规,教育和规劝其他人违反城管法规的随意行为,城管将不再难而会向更高层次发展。
思考之四:城镇管理是政府行为,其权威性必须维护。乡镇城管部门尽管在称谓上五花八门,但都是接受当地政府的委托,承担政府管理城镇的工作部门,其管理行为是贯彻政府城镇管理决策的行政行为,即使城管体制、管理模式发生变化,城管这一事物的本身是不变的,政府管理城镇的职能随着城镇的发展还会加强,这一职能始终体现在管理行为中。
思考之五:正确认识城管和“弱势群体”。首先,我们要采用矛盾论分析方法,一分为二的看待矛盾对立面。城管执法的确有非常多值得诟病之处,但另一方面,无证经营摊贩的管理难度是有目共睹的。一方面要谴责暴力执法,另一方面考虑到工作的性质和难度;应该多提一些建设性的意见,而不是一味的辱骂,毕竟大家都是一样的普通人,都有自己的认识局限和人性弱点。其次,个人权利和整体秩序要兼顾。大家来到集镇做小本经营,凭力气吃饭,非常光荣,我们也非常欢迎,但你既然来了,就必须要遵守游戏规则,不能以任何理由来损害公众的利益。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绝不是在是非问题上的暧昧,也不是对法律责任的无原则减免,更不是将弱者所应承担的责任一笔勾销。
笔者综合以上调查与思考,特提几点希望和建议
(一)坚持体制创新,健全机制。一是完善管理体制。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完善新组建的综合执法管理机构,调离现有在编不在岗的人员,积极向市编办争取编制,增加至10人左右,以适应涉及12项职能的综合行政执法。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纳入政府机构序列。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充实一线人员力量,落实执法运行经费,统筹解决好执法人员身份编制问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招用或劳务派遣等形式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优化执法力量,确保一线执法工作需要。二是创新管理办法。根据城镇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顺应形势,建立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长效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如精细化管理工作制度和作业标准、环卫和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市场化运作细则、城市管理的考核激励和统筹协调机制等等,切实推动长效管理机制的有效落实。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城镇经济要活,但城镇管理必严。首先要严在制度上,要建立一套系统、规范的城镇管理法规体系,完善城管配套法律法规,要能够基本覆盖目前城镇管理的方方面面,同时,又要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从规章制度源头上堵塞各责任单位之间管理脱节的漏洞,减少扯皮,做到事有人管,职责明确,权责一致。要充分发挥政府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职能作用,继续加大镇容环境综合考评督查力度,有效调动街道和单位搞好城镇管理的积极性。其次要严在落实上,城镇管理就是对正常有序行为的服务,对违法违章行为的惩处。因此城管执法人员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主体意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执法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做好服务,为城镇社会化管理提供良好的执法保障。
(三)坚持广泛宣传,大众参与。加强城镇管理,政府和相关部门责无旁贷,全体居民也义不容辞。要紧紧围绕品牌创建,进一步加大城管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采取开辟城市管理专栏、专题、热线等形式,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加强城管的重要举措,反映城管的重要成果,使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城管工作,自觉养成关心市容市貌、维护城镇形象的良好习惯,努力增强自我维护、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为城镇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每个城管队员都必须发挥好宣传员和引导员的作用,积极开展城管执法“四个一”活动,即:纠正一次违章,宣传一部法律,讲清一个道理,树好一次形象。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广泛调动市民参与城镇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实施好“门前三包”,落实好沿街单位门前市容环卫责任制,形成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城镇管理的社会风尚。
(四)加大城市管理投入,引入市场机制。对于管理工作中而言,人才是基础,资金是保障。为促进城管朝着更好更科学的管理方式转变,需要加强对于城管资金、人力、物力的投入。加大公共基础设施投入,尽快完善一批城镇发展迫切需要的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合理布局群众休闲广场、临时摊点、早餐饮食、烧烤店、白铁(铝合金)加工、废品(药材)收购、香菇加工以及洗车、汽车修理、建筑渣土消纳场地等场所。通过逐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增强城镇服务功能。加大资金投入,有助于提升城管的整体水平,吸纳优秀人才、专业人才打造先进科学的管理队伍。
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公共交通、便民服务设施等的市场化运营。推行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作业、公共交通等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逐步加大购买服务力度。综合运用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顺应历史沿革和群众需求,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自由市场、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促创业、带就业、助发展、促和谐。
(五)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抓好城管队伍建设。要围绕“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工作目标,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素养,执法水平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城管执法队伍。为卓有成效地开展城管工作打下夯实良好的素质基础。(大洪山综合执法局  胡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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