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2020年度) 发布日期:2020-11-09 16:18 信息来源: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编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审核: 城管执法委 字号:[ ]

张艾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共资源占用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近年来,城区街道以及商铺门前私设石墩、木箱、地锁、栏杆等障碍物愈演愈烈,不仅影响行人通行,还挤占了消防通道,许多市民对此反映强烈。

《随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以来,城管、公安、发改、城投等部门各司其职,大力配合,划定停车泊位、建设停车设施、出台道路泊位收费价格、拆除地桩地锁、处理违法违规停车行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得到市民一致好评。但随着疫情的持续好转,复产复工的稳步推进,城区街道以及商铺门前私设地锁现象有所抬头。城管部门主动作为,不定期开展私设地锁地桩行为的集中整治,安排执法人员对各路段商户和住户进行相关法规宣传,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期限内未拆除的地锁地桩和石墩,依法强制拆除,今年以来,共拆除私设地桩地锁100余套,拖离各类隔离墩230余个,取缔私设道闸擅自收费行为5起,处理市长热线相关投诉17件。

同时,我委加大停车管理执法力度,制止和纠正机动车辆停车泊位以外随意停放、挤占人行道和影响交通出行等问题,并于4月15日正式恢复对主城区违停车辆处罚,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解放大道、舜井大道、沿河大道、烈山大道等主要街道进行管理。截止日前,共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1800余张,移交交警部门处理1517起。

按照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停车服务与管理工作已移交曾都区政府,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协调配合曾都区政府做好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工作,并积极处理好公共资源被占用问题。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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