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环境卫生和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制定环境卫生工作标准、作业规范和考核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市、区、街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并检查考评道路清洗和清扫保洁工作;负责指导推进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作业市场化,实施招投标监管工作;负责生活、餐厨、飞灰垃圾处理的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监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并检査考评城市垃圾容器、公共厕所、环卫作息间、垃圾收集屋、垃扱转运站和环卫作业车辆等设施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负责依法组织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建筑渣土处置费;负责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负责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城区融雪防冻组织保障工作;负责制订环卫车辆停车场、垃圾转运站、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大型环卫设施设备的采购工作;配合做好环境卫生相关审批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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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刘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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