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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汇总)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预算(汇总)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执法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及跨区城、重大案件的查处和市政府确定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三)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市政公用设施年度维修、维护计划;负责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管理;负责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标线等设施施工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设施审批管理;负责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的审批管理。依法组织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拟订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并指导协调、监督落实;制定并监督实施城区市容市貌整治计划;负责城区出门出店、占道经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区户外广告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建筑物立面管理;负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管理;负责城区灯饰景观亮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编制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城区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负责城市垃圾无害化治理工作;依法征收垃圾处置费;负责城区内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管理;负责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管理;负责拆除环卫设施设置审批管理。
(六)负责园林绿化管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及城市绿化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行使城市规划区各类绿化用地绿线划定职能;管理新、扩、改建项目绿地面积、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核准;负责临时占用绿地、移植修剪砍伐树木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城内公园、游园、广场、公共绿地的管护工作。
(七)负责统筹城区机动车停车治理具体工作,对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督促考核,依法管理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外其他公共区域的停放行为,组织拟订、宣传贯彻停车管理相关政策、标准和服务规范。
(八)在随州城区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城(不包括建筑质量安全及节能、房产市场交易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3.生态环境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4.市场监督管理领城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5.交通管理领域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外其他公共区城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6.水务管理领城向城市规划区内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城市河道取土、违法建设等的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负责城区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管理;负责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部件的采集;负责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案件和“12319”市民投诉案件的派遣、督促、检查、指导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十)负责城区主次道路融雪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跨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移交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以及其对行政处罚的监管主体、监管责任不变。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利和湖泊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与城管执法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主动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认定和技术核准,配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做好综合执法工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实施相关部门移交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风景园林管理职责,以及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执法职责整合,组建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作为政府工作部门。2024年机构改革不再承担城市道路,桥梁涵洞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职责。下设7个二级单位,其中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市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大队、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市神农公园、市白云公园、市文化公园),企业化管理单位1个(植物园)。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城管执法委系统汇总预算收入11265.0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820.46万元,政府性基金1234万元,其他收入337.44万元,上年结转3873.11万元。比上年减少712.79万元,减少了6%。其中经费拨款减少1268.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体制机构改革,原绿化管护中心整体划转至曾都区,系统汇总预算单位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城管执法委系统汇总预算支出11265.01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29.9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9.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86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1万元,其他支出85.47万元。比上年减少712.79万元,减少了6%。主要原因是2025年体制机构改革,原绿化管护中心整体划转至曾都区,系统汇总预算单位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城管执法委系统汇总财政拨款支出10904.32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29.9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7.6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8.4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577.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6万元,其他支出85.47万元。比上年增加38.91万元,增加0.4%。增加原因是2025年体制机构改革,改革单位保障经费重新核算和环卫结转项目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经费273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6年城管执法委系统汇总政府性基金4049.47万元,比上年增加730.55万元,增加22%。增加原因是2025年体制机构改革,改革单位保障经费重新核算和环卫结转项目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经费273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城管执法委系统汇总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295.58万元,其中办公费32.25万元、印刷费2.2万元、水费2.79万元、电费15.55万、邮电费6.66万元、差旅费4.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维修费5.53万、租赁费2万元、培训费1.1万元、会议费2.1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劳务费4.73万、工会费31.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1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36万、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1.67万。比上年增加93.1万元,增加比例为46%。增加原因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随州市城管执法委系统汇总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3.39万元,比上年增加25.09万元,同比增加137.1%,主要原因是:本年需更换公车1台,公车购置费增加1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为避免因未预算导致需因公出国(境)而无法按计划出行;
公务接待费1.6万元,比上年减少0.92万元,同比减少36.5%,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9万元,比上年增加1.21万元,同比增加6.9%,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年需更换公车1台。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市城管执法委系统汇总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90.1万元,其中:政府购买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8万元。比上年减少628.2万,减少69.6%,主要原因为本年无工程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城管执法委系统汇总资产总额7050.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080.1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32.45万元,在建工程3637.67万元,长期投资200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面积2.63万平方米,原值共计2691.59万元;构筑物0.36万平方米,原值1388.99万元;车辆82辆,原值共计1534.59万元;通用设备1193台,原值共计1570.46万元;图书档案1件,原值0.07万元;家具1569件,原值共计109.15万元;特种动植物242件,原值14.6万元。无形资产中:非专利技术2件,原值147万元;土地46.12万平方米,原值139.24万元;信息数据11处,原值752.39万元。在建工程中:高新区生活垃圾处理站1234.13万元,垃圾分拣中心2403.54万元。长期投资1项,原值200万元。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增加299.85万元,增加8.4%。其中:在建工程增加847.64万元,增加30.4%,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垃圾分拣中心及高新区生活垃圾处理站项目支出增加了在建工程。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2026年随州市城管执法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理念,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切实把“五个转变、五个更加”重要原则贯穿城市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大力推动城市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治理增效,加快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2、长期目标1:创新治理理念,构建高效协同的“大城管”体系;健全治理体系,推进垃圾治理常抓长效;强化科技运用,推进数字城管提级扩能;制定配套法规,夯实城市依法治理基础;实施城市更新,推进城市空间品质提升。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稳步改善市容市貌,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持续优化生态环境,全力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改善市容市貌,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区生态环境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3、年度目标1:创新治理理念,构建高效协同的“大城管”体系;健全治理体系,推进垃圾治理常抓长效;强化科技运用,推进数字城管提级扩能;制定配套法规,夯实城市依法治理基础;实施城市更新,推进城市空间品质提升。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稳步改善市容市貌,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持续优化生态环境,全力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改善市容市貌,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区生态环境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费
1、“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费”主要内容是:根据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相关规范标准,我市综合运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以数字地理和单元网格划分为基础,集成基础地理、地理编码、市政及社区服务部件事件的多种数据资源,以城市监管员和市民服务热线为信息收集渠道,创建城市管理和市民服务综合指挥系统,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工作,构建起沟通快捷、责任到位、及时处置、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监督和处置新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和政府公共服务水平。2026年预算安排50万元,其中:5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保障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案件上报数≥46200件,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降低系统协同工作成本,提高案件处置效率,增强政府公信力。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率≥92%,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城市管理专项业务
1、“城市管理专项业务”主要内容是:用于城管执法培训、制式服装采购、公车更换、宣传费等城市管理专项经费,维持城管各项正常运转。2026年预算安排94万元,其中:9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保障城管系统工作的正常运转,不断提高城管执法服务水平。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执法培训≥1次,更换公务用车≤18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水平,为服务市民提高更好的服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城市管理维护
1、“城市管理维护”主要内容是:拨付擂鼓墩植物园用于日常维护费用支出。2026年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1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政府性基金。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保障本年度园林养护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管护质量达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改善城区生态环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率≥92%,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随州市垃圾分拣中心
1、“随州市垃圾分拣中心”主要内容是:新建生产车间(含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拣存储中心及大件垃圾拆除中心),新建3层综合楼,门房、配电房、绿化、场地硬化及道路。2026年预算安排85.47万元,其中:85.47万元资金来源为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按规定进度完成项目建设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建设垃圾分类配套设施=1套,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减少垃圾对环境污染,充分利用回收资源,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指市民满意率≥92%,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白云湖水环境园林景观提升工程(编钟大桥至城市综合体段)
1、“白云湖水环境园林景观提升工程(编钟大桥至城市综合体段)”主要内容是:白云湖水环境园林景观提升工程(编钟大桥至城市综合体段)建设。2026年预算安排30.42万元,其中:30.42万元资金来源为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完成白云湖水环境园林景观提升工程(编钟大桥至城市综合体段)建设,城区环境提档升级。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工程建设范围≥50000平方米,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城区环境提档升级,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城区居民满意度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基建支出
1、“基建支出”主要内容是:白云湖体育公园改扩建项目是市城管执法委申报的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总投资2732万元。项目位于白云湖北岸府河大桥与舜井大桥之间,总建设面积12万平方米,新建健身步道3.2公里,健身广场3000平方米,休憩亭廊、公厕、管理辅助用房等2000平方米,建设五人制足球场1个、排球场6个、羽毛球场4个、门球场1个、乒乓球台12个,设置室外健身器材22套。利用府河桥下闲置空间打造市民体育休闲场所;在文峰塔对景位置设置景观台阶,增设休憩座椅及无障碍坡道;在舜井大桥节点整体布局休闲场所,融合休憩、观景功能。配套绿化16000平方米,完善水电、亮化、监控、标识标牌、无障碍设施等基础设施。2026年预算安排714万元,其中:71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完成白云湖体育公园改扩建项目,城区环境提档升级。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白云湖水环境园林景观提升工程(编钟大桥至城市综合体段)建设,城区环境提档升级,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新增绿化面积≥160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指市民满意率≥92%,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随州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四期)
1、“随州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四期)”主要内容是: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数据库、完善行业应用(智慧环卫、智慧园林、智慧市政、智慧违建、户外广告等)、公众服务、运行监测、综合评价、决策建议、数据交换、数据汇聚和应用维护等8个系统,并实现与城市生命线、城市安全风险综合检测预警平台等信息系统对接。2026年预算安排29.97万元,其中:29.97万元资金来源为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建成城市运行管理数据库、完善行业应用(智慧环卫、智慧园林、智慧市政、智慧违建、户外广告等)、公众服务、运行监测、综合评价、决策建议、数据交换、数据汇聚和应用维护等8个系统,并实现与城市生命线、城市安全风险综合检测预警平台等信息系统对接。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完善行业应用系统=8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提升城市品位,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提高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能力,增强政府部门合力,提高政府组织重大项目的能力,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平台使用者及受益者满意度≥92%,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我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故该表为空表。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01):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机关住房公积金支出。
10.提租补贴(2210202):反映市机关提租补贴支出
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机关基本医疗支出。
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市机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3.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反映由本单位管理的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费支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管执法委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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