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渣土漏撒百日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09-27 10:23 信息来源: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渣土管理大队 编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审核: 城管执法委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建筑渣土管理,规范建筑渣土运输作业秩序,切实解决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带来的城市环境污染、危害交通安全、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维护城市道路整洁和市容环境秩序,市城管办决定开展建筑渣土漏撒百日整治行动,现结合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大力推进“五城同创”工作为契机,以建筑渣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积极开展城区建筑渣土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严格管理,联合执法,齐抓共管,重在长效”的原则,从严查处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道路和市容环境的现象,逐步实现渣土处置市场化、车辆运输密闭化、日常管理规范化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部门参与,联合行动。此次百日整治行动由城管部门负责牵头,公安、交通、住建、国土、水利等部门及渣土公司参与配合,实行合署办公,联合执法,加强对城区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行为的管理。对拒不配合、暴力抗法、多次违规等情节严重的,除按程序处罚驾驶员、车辆外,要倒追查处运输企业、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从而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此次建筑渣土漏撒百日整治人员共29人,其中公安4人,交通、住建、国土、水利各1人,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渣土管理大队17人,渣土公司4人。
(二)把握重点,定点执勤。对建筑渣土运输违规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工地、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管,采取设置固定检查站、流动执法等方式,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渣土非公司化运营;二是未实施密闭改装运输;三是不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及超载、超速行驶;四是随意抛撒倾倒建筑渣土;五是建设单位未经核准和招标擅自从事渣土运输处置。分别在青年东路坤泰悦都、迎宾大道浪河口、响水桥中石油、淅河大桥西、炎帝大道与青年西路交叉口等处设立5处固定执勤点。
(三)加大力度,源头管控。强化源头管理,做好“三个全面”:一是全面落实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改装。严控违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上路,按照《随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对现有未实行专业渣土公司挂靠及密闭改装不达标车辆进行规范整治。二是全面实施建筑渣土市场准入制度。禁止未取得资质核准的企业和个人从事建筑渣土运输处置。三是全面落实在建工地渣土管控措施。城区各建设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向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处置核准,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专业的渣土公司进行建筑渣土的运输和处置。整治期间对违法违规从事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的行为,各职能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给予处罚。
三、整治内容
(一)渣土运输整治内容
1、未经核准或超出核准范围进行建筑渣土运输和处置;
2、未经专业运输公司挂靠和不按规定要求密闭改装运输车辆;
3、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在从事建筑渣土及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造成城市道路污染;
 4、在非处置场地抛撒、倾倒或堆放建筑渣土;
5、未按照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及地点运输处置或在建筑渣土禁运期间,违反禁运规定擅自运输的;
6、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超限超载、超速行驶及无牌无证运输车辆。
(二)建筑工地整治内容
1、建设施工单位未办理核准手续或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渣土;
2、开工前未采取招投标方式,擅自雇请未经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进行建筑渣土运输处置;
3、城区建筑工地开工前,未对工地出入口道路进行硬化,未安装减速装置及建设车辆自动冲洗槽(台)、沉淀池、设置工地围挡、无冲洗管理人员;
4、未对建设施工单位运输车辆适量装载、密闭化运输及车身不洁带泥出场实行有效监管造成道路污染;
四、工作步骤
整治行动从2016年8月1日开始至11月1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1日至8月10日)
(一)对城区内从事建筑材料、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发放通知,要求从事建筑渣土及工程材料运输的个体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挂靠专业的渣土公司,并在规定时间内按《办法》要求对运输车辆进行密闭改装。
(二)召开城区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城市建设项目负责人会议,学习《办法》有关规定,宣布整治方案,提高大家对整治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8月11日至10月25日)
公安、交通、住建、国土、水利、城管等职能部门,采取定点执勤和机动巡查的方式,切实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及建筑工地的规范管理,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从事建筑渣土(砂石、材料)运输车辆业主实行从严查处,采取强制卸载、交纳车辆密闭改装保证金、签订车辆密闭改装承诺书、改装验收合格后发证、退还保证金等管理措施,全面推进运输车辆整治到位。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0月26日至11 月10日)
按照整治要求及标准,对建筑渣土漏撒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整改到位的车辆和各建设工地予以媒体曝光通报,并强制整改,以促进建筑渣土整治的规范化、长效化。
五、明确职责
 在整治过程中,公安、交通、住建、国土、水利、城管等部门要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百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市城管办
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并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予以通报。
(二)市公安局
负责对运输建筑渣土及工程材料的无牌车辆、无证车辆、超载车辆、无密闭设施车辆进行查处;负责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查处;负责对不服从相关部门管理,暴力抗法行为的查处,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市交通局
负责在五个固定执勤点设立超高、超载和未封闭运输车辆检查点,并依法查处其非法经营违法行为;禁止无封闭设施及超载运输建筑渣土及工程材料的车辆进入城区。
(四)市住建委
负责对市管在建工程实行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考核;负责督促重点工程防污设施建立并实行全程监控;负责对混凝土搅拌车及搅拌站进行管理;负责检查和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出入口道路硬化、减速装置及车辆冲冼槽(台)、沉淀池,设置工地围挡建设及出场管理员配备;负责在办理工程施工许可时,对出具的建筑垃圾处置手续进行查验。
(五)市国土局
负责全面清理整治和规范采石场点、土地开发、土地整理等国土项目,严格办理审批手续;负责监督各采石场、土地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建立防污设施体系;负责规范土石运输车辆管理,严控装载标准。
(六)市水利局
负责全面清理整治和规范砂石场点,严格办理砂石场审批手续;负责监督各砂石场建立防污设施体系;负责规范砂石运输车辆管理,严控砂石装载标准。
(七)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负责对从事城市建筑渣土运输单位的资质核准,并对符合条件的运输单位及车辆核发城市建筑渣土处置核准证件;负责对中标后的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核准手续;负责对运输车辆未实行密闭化运输,沿途泄漏、遗撒污染路面及在非处置场地抛撒、倾倒或堆放建筑渣土的处罚;负责对不按核准的路线、时间及地点运输处置建筑渣土的查处;负责对建设施工单位建筑渣土处置核准;负责组织城区建筑渣土运输和处置的招标运输;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各类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八)渣土公司
负责对所属车辆实行密闭改装,规范喷印企业名称、标志及编号,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引导个体运输车主实行公司挂靠运营;配合各职能部门对本公司车辆渣土运输处置行为进行督办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宣传。建筑渣土百日整治行动是有效遏止各类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违法违规现象、全面改变城市道路环境状况、提升城市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整体联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成效。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规范建筑渣土管理的意义,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标准,严管重罚。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违法违规性质严重、屡教不改、不服从管理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取消资质,清理出建筑渣土运输行业。对破坏市场秩序,非法从事建筑渣土营运的黑车黑户,要加重处罚,没收非法作业工具,坚决予以打击。
    (三)严肃纪律,文明执法。各部门执法管理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从事行政行为,做到文明执法,礼貌纠违,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查处与整改相结合。要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权限,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起违法案件,杜绝粗暴执法和侵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四)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为联合执法行动提供人员、车辆等工作保障。同时,市城管办要牵头建立联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总结整治工作成绩、分析整治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措施、通报整治工作进度和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对整治工作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推进,从而推动城区建筑渣土漏撒百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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