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组织城管执法队员120余人,依法对彭某、聂某、杨某等三人位于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淅河镇沙河村一组(漂水河大桥东南)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经查实,彭某等三人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动工建设房屋(别墅)的违法行为,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且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属违法建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六十八条的规定,在完善其三人案件程序后,于6月26日对3处违建别墅进行了强制拆除。
(后附拆除时照片、拆除后照片、拆除前后对比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