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曹广晶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润涛主持会议。
曹广晶指出,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是中央和省委赋予的重要任务,是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的切实举措,是促进城市发展转型的必然选择,是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迫切需要,要充分认识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曹广晶要求,要遵循城市运行规律,充分整合好城市管理和执法的相关职责,实现管理和执法机构的综合设置,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大部门制改革。要按照权责明晰、统筹协调、精简效能的原则,在整合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全部工作职责的基础上,理顺城市管理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切实划清各部门的职责边界。要科学界定综合执法的职权范围,厘清城市管理执法的权力边界,实现权力的合理配置。要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合作机制与执法协助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促进协作治理。要根据执法工作特点合理设置执法岗位,根据城市规模和工作量,科学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要统筹解决好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身份编制问题,结合机构综合设置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精简出来的机关行政编制,优先保障城市管理执法机构。要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管理,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培训,严格落实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权力制衡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严格文明、规范执法。
曹广晶强调,要切实落实责任,各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握改革方向,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类分层推进;在六月底前要完成具体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年底前要完成机构的综合设置,住建系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市、县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统一换装等任务。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建立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要严格考核问责,省改革办将把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重点改革任务纳入改革清单,进行重点督办;省考核办也将继续把城市管理成效纳入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推动地方政府履职尽责,省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实时掌握和通报改革进程。要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在改革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编制、人事、财经纪律,严禁在改革工作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等。在职责划转、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调整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衔接好人财物,做好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宣传改革政策和改革成效,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城市管理的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提高舆情应对能力,确保舆论宣传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省住建厅、编办、法制办负责同志就有关工作作了部署,宜昌、鄂州、武穴等市、县政府领导就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做了表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