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大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日期:2020-04-13 信息来源: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编辑: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审核:城管执法委 字号:[ 大 中 小 ]

    “……第三条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8月8日下午,督察大队利用学习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目的和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执行等。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
   大队长孟石扬强调,中央在建党95周年之际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最后,他提出了几点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实际学《条例》,密切联系当前的城市管理督察工作,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用好问责这个重要抓手,敢于较真碰硬,真正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深刻领会党的意图,贯彻落实好《条例》,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进一步推进督察大队的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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